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沈阳(北京)文旅产业重点项目招商推介会现场执行;
2.采购方式:三方比价;
3.最高限价(元):185000;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页面附件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沈阳(北京)文旅产业重点项目招商推介会项目现场执行采购文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