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东北中心标识门牌设计制作安装服务
2. 采购方式:三方比价
3. 最高限价(元):35000
4.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本页面附件下载。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东北中心标识门牌设计制作安装服务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