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崴嵬、卫大同、夏国红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栾枫及“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有关同志辞去浑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指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团结进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在促进民族融合、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抓实力度,促进民族宗教事务健康安全发展。
会议强调,要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服务保障力度。要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满足他们在欢度民族节日、传承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特殊需求。要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决依法惩处蓄意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社区乡村、进企业学校,形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强化依法管理,推进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要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强宗教事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要坚持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处置宗教领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升宗教事务依法治理能力。
来源:创新浑南公众号